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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反腐败政策

发布时间:2025-02-19 阅读量:569

1 目的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秉持“坦诚乐观、忠诚奉献、奋斗为本、成就伙伴、开拓创新、共铸辉煌”的核心价值观,坚持诚信与合规经营。为维护公平健康的商业环境,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强化内部治理,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反腐败政策》。公司对腐败行为秉持“零容忍”原则,旨在通过明确规范与严格管理,预防和杜绝腐败行为,推动廉洁文化建设,为公司及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所有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专业顾问等利益相关方。


3 定义及形式

指公司内部或外部人员通过违法违规手段,牟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或通过不正当方式为公司牟取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此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贿赂、贪污、利益输送、滥用职权等,均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声誉与合法权益。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属于腐败行为:

(1)收受贿赂或回扣;

(2)将正常情况下可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3)非法使用公司资产;

(4)故意隐瞒、错报、虚报交易事项或其他事项,使公司为虚假交易支付款项;

(5)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6)利用电子商务技术漏洞损害公司利益;

(7)泄露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

(8)未经授权以公司名义进行谋利活动;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或影响诚信廉洁、公平竞争的行为。


4 管理架构

公司董事会监督反腐败及反贿赂政策的制定与落实,确保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要求。

审计委员会管理反腐败及反贿赂相关工作,审阅和监督反腐败管理体系及相关制度的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汇报。

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的反腐败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包括反腐败审计、举报接收、调查处理等,并将审计结果及举报情况定期报告至审计委员会,确保反腐败政策的有效实施。

法规办负责落实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确保问责到位。

各职能部门承担本部门的反腐败工作,监督部门员工遵守公司条例,并配合审计部及相关部门开展反腐败工作。


5 腐败的预防与控制

公司的反腐败工作主要包括:

(1)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腐败的企业文化环境,每年开展反腐败培训、将员工薪酬与反腐败、合规表现挂钩,激励员工遵守反腐败政策;

(2)评估腐败风险并建立、完善控制机制和程序,包括制定反腐败条款和处罚措施、对关键岗位执行轮岗制度等;

(3)建立反腐败工作的常设机构,进行腐败举报的接收、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的监督;每年针对高风险业务及人员开展反腐败审计工作,对于其余业务部门动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反腐败审计每三年覆盖公司所有经营活动;

(4)通过适当方式,向公司内外部相关方传达公司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及廉洁自律的要求;(5)积极要求并主动接受上市公司反腐败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的培训。


6 腐败的补救措施和处罚

(1)公司发生腐败案件后,应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将结果向内部及必要的外部第三方通报,并采取进一步反腐败措施,包括对高风险业务活动实施额外审查和监督,定期审查并更新公司内部控制和合规程序。

(2)针对违反本政策或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员工,公司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及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 举报渠道

公司提供独立、多渠道举报接收方式,鼓励员工、合作伙伴及公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具体举报渠道如下:

(1)晶盛机电微信公众号;

(2)举报电话:0571-89905290(分机号8081);

(3)举报邮箱:ia@jsjd.cc;

(4)信件书函或当面投诉举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500号,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原则:公司将在调查过程中及事后全程保密,不得擅自泄露举报人及调查的相关资料(已公开通告的除外)。对违规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措施,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奖惩:公司将根据举报人提供证据的相关性、举报情况与事实的符合度、举报人在核查过程中的配合度及挽回损失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于恶意失实举报的人员,公司保留采取适当行动的权利。


8 附则

本政策由晶盛机电负责解释与修订。公司将根据国内外法律法规、政策、监管要求以及行业发展情况,适时对本文件进行更新。